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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共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和实际工作需要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共和县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演职人员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本次招聘面向全省范围,招聘9名文化馆演职人员,其中:舞蹈演员5名(男性3名、女性2名)、主持人兼歌手1名(女性)、乐队钢琴手兼歌手1名(性别不限)、专业音响师1名(男性)、专业舞蹈教练1名(性别不限)。
2019年5月14日—22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),请于工作日内前来报名。
报名方式: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应聘人员自主报名,县文化馆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。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(并提供电子版),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。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思想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强,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。
(二)舞蹈演职人员年龄限为18周岁-23周岁,其他岗位演职人员年龄限为18岁周岁-28周岁(特殊技能及一专多能者年龄可适当放宽),男性身高1.70米以上,女性身高1.65米以上,身体健康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三)学历要求:专业舞蹈教练要求大专以上学历,其它岗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,具备演唱、表演特长,艺术专业人员及一专多能者优先录用。
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列入选聘范围: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;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此次招聘人员报名截止后,由县文化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、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查。审查合格人员,进行考试选拔。
(二)考试地点:共和县文化馆(城北新区三楼排练厅)
①自选舞蹈表演:应试者在3分钟内完成一段自选舞蹈内容的表演,需自带伴奏带(光盘或U盘)。
②自选才艺表演:除舞蹈外,应试者在唱歌、乐器、小品、主持、朗诵等内容中自选一项内容进行表演。
③即兴舞蹈表演:应试者随机抽取表演曲目,由工作人员播放一遍,考生准备2分钟后随着音乐自编一段舞蹈进行即兴表演。
②即兴评述:主考教师给定主题,考生根据题目即兴评述(限时3分钟)。
③指定稿件朗读:作品包括各类新闻作品、散文、小说片段、诗歌、寓言(任选其一即可)稿件自备。
①基本练习,包括不同调上的音阶、琶音。考官随机抽曲一组。
③自备三首歌曲(歌剧类、原创类、民歌等),由考官从中抽取一首歌,进行演唱(限时6分钟)
熟练操作各种模拟及数字调音台数字处理器等音响设备,并进行现场操作。
现场随机抽一曲目,根据曲目内容现场进行编排,并进行编排舞蹈的内容、含义的阐述。
考试合格录用人员进行体检,由县文化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。
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。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,将不予聘用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进行的,视为自动放弃,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对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实行社会公示制度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符合聘用条件的,由文化馆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确立聘用制关系,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,县文化馆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考试和绩效考核,考试及考核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,若考试和考核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
选聘人员工资待遇严格按照《共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联系电话:0974-8522136,15209748616